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卫生部第一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和培育单位名单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2]895号)的文件内容,我校附属肿瘤医院肿瘤内科被确定为“卫生部第一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此外,我校附属华山医院肿瘤科被确定为“卫生部第一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培育单位”。
据悉,卫生部于2011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并组织专家对30个省(区、市)90各候选单位进行了现场复核,现确定67个卫生部第一批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及20个示范病房培育单位。卫生部还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完善癌痛规范化诊疗相关制度,以“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为依托,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组织相关培训,提高本地区医务人员对癌痛的治疗水平,进一步规范化癌痛临床诊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