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医口重点学科、交叉学科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的结题和启动新项目的通知

作者:摄影:来源:上海医学院发布时间:2012-12-19

各院系: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重点学科、交叉学科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的结题审核和启动“985三期”资助项目的通知》(研通字〔2012〕50号)要求,为做好上海医学院重点学科、交叉学科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资助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审核工作以及启动“985三期”资助项目,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11三期”重点学科、交叉学科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资助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审核工作

对获资助博士生不毕业者,自立项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未满资助项目的执行时间(2年)而毕业者,各院系(平台、基地)依据课题完成情况,停止资助,准予结题。经费控制在原计划资助金额的一半之内。

1、中期检查

经费分二期划拨,中期检查不合格者研究生院将停止资助。各医科院系、医院、平台请将如下材料(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原件一份)交至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中期报告》

《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二期经费报告(院系用)》

2、结题审核

结题时,各医科院系、医院、平台请将如下材料交至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结题报告》和一本学位论文

《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结题报告(院系用)》

二、启动“985三期”重点学科、交叉学科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资助项目

“985三期”重点学科、交叉学科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资助项目仍按“211三期”的有关办法施行。上海医学院“985三期”资助项目,由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

1、申请与立项

(1)重点学科、交叉学科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

“985三期”重点学科、交叉学科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的启动和落实仍由有重点学科及交叉学科的各医科院系、医院、平台按程序操作为主,根据下表资助项数要求,勿超额上报,确定立项后将结果报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由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并决定是否给予资助。 

为避免资源的重复占用,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一年(及以上)资助的和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资助的,原则上不再予以资助。已获我校“短期国际访学”资助者可视情况而定。

(2)申报对象要求

原则上为一年级博士生,以及二、三年级直博生。

(3)上海医学院各医科院系、医院、平台须向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提交如下材料:

《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申请书》

《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协议书》(一式二份)

《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申请汇总(院系用)》

书面材料请交至治道楼303室,电子版请打包压缩后发至yxxw@fudan.edu.cn邮箱。

2、资助标准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可望取得突破性成果;

(3)选题工作量大,有较大的难度;

(4)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3、资助金额

(1)重点学科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每项5万元。

(2)交叉学科优秀博士生科研资助计划:每项5-10万元。

4、申报截止时间:12月24日。

本通知中的所有表格下载路径:研究生院首页-培养工作-科研学术-211三期,或研究生院首页-下载专区-培养。

各医科院系、医院、平台对每一个拟资助项目都应当采取审慎的态度,对项目的运作管理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坚持学术水准,接受师生监督。同时要加强对资助项目的领导和管理,把这项工作同博士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开题以及寻求本学科专业的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结合起来,同博士生的高水平科研创新能力训练以及追踪本学科领域的前沿研究动态结合起来,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真正用在博士生科研创新能力的培养上,确保资助项目的科研和学术水平及资金的使用效果。


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2年12月10日

制图:实习编辑: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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