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院系科级干部推荐和选任工作的通知

作者:摄影:来源:复旦大学党委组织部 复旦大学人事处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党委组织部发布时间:2022-09-08

各分党委、机关各部处:

校党委研究,启动院系科级干部推荐和选拔任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

经汇总,本轮共有39单位拟聘64科级岗位人选

(一)本部相关单位拟聘岗位

序号

单位

科室

岗位

1

中国语言文学系

学生工作办公室

科长1

2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科长1

3

历史学系

党政办公室

科长1

4

哲学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副科长1

5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党政办公室

科长1

学生工作办公室

科长1

6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副科长1

7

新闻学院

学科科研办公室

科长1

学生工作办公室

副科长1

8

经济学院

党政办公室

副科长1

学生工作办公室

副科长1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学科研学科办公室

副科长1

10

数学科学学院

教学管理办公室

副科长1

11

物理学系

学生工作办公室

副科长1

12

化学系

学生工作办公室

科长1

党政办公室

副科长1

学科科研办公室

副科长1

13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党政办公室

副科长1

学生工作办公室

副科长1

14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党政办公室

副科长1

学科科研办公室

副科长1

15

微电子学院

党政办公室

科长1

学生工作办公室

科长1

教学管理办公室

副科长1

16

大数据学院

党政办公室

副科长1

学生工作办公室

副科长1

17

生命科学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科长1

18

管理学院

党政办公室

科长1

副科长1

外事外联办公室

科长1

学科科研办公室

科长1

19

高分子科学系

教学科研学科办公室

科长1

学生工作办公室

科长1

20

国际交流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副科长1

21

艺术教育中心

党政办公室

科长1

22

高等学术研究院

党政办公室

科长1

23

国际问题研究院

教学科研学科办公室

副科长1

24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党政办公室

科长1

25

大气与海洋科学系

党政办公室

科长1

26

工程与应用技术研究院

党政办公室

副科长1

27

人类表型组研究院

党政办公室

副科长1

28

上海数学中心

党政办公室

副科长1

教学科研学科办公室

副科长1

29

类脑人工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

党政办公室

科长1

30

科研机构综合委员会

党政办公室

副科长1

31

化学与材料学院

党政办公室

科长1

教学科研学科办公室

科长1

32

院系专职组织员

正科级2

副科级4

(二)医学院相关单位拟聘岗位

序号

单位

科室

岗位

33

基础医学院

学科建设办公室

副科长1

学生工作办公室

副科长1

34

临床医学院

党政办公室

科长1

35

药学院

党政办公室

副科长1

36

护理学院

党政办公室

科长1

副科长1

教学科研学科办公室

科长1

学生工作办公室

副科长1

37

脑科学研究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科长1

38

脑科学转化研究院

办公室

科长1

39

上海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研究院

综合办公室

副科长1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科级干部人选应当符合《复旦大学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主要是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卫生事业,实事求是,开拓创新;

2.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独立开展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3.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

4.作风正派,团结协作,务实进取,廉洁奉公。

(二)基本资格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选拔担任副科级职务的,一般应有2年以上管理工作或学生工作经历;选拔担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在副科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

3.选拔担任正科级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选拔担任副科级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任职资格可适当放宽。

三、主要工作程序

1发布通知,公布岗位并接受推荐公布本轮拟进行选聘的院系科级岗位,各单位可根据选任计划推荐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选,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个人也可向组织部自荐。

2资格审查和人选建议根据岗位要求,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人选信息反馈各单位如一个岗位有多个符合条件的人选,设岗单位可通过一定形式对推荐人选进行比选酝酿,结合队伍建设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提出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建议人选。

3.组织考察。对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选,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考察,并提出拟任建议。

4.研究决定。学校科级干部选任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科级干部的任用。涉及提拔任用的干部,在原单位和拟任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实施聘任。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办理聘任手续。

四、有关具体要求

1推荐方式:各单位根据选任计划推荐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选,个人也可自荐。组织推荐人选请填写《院系科级干部选任组织推荐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党委签章后报送。个人自荐请填写院系科级干部选任自荐登记表》(附件2在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党委同意签章后报送。各单位汇总组织推荐及个人自荐情况,并填写《科级干部选任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

2.报送方式:本部相关单位拟聘岗位推荐人选材料送至党委组织部(综合楼北楼337办公室),推荐表(自荐登记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zbgbxb@fudan.edu.cn;医学院相关单位拟聘岗位推荐人选材料送至医学组织部(治道楼204室),推荐表(自荐登记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yzzb@fudan.edu.cn

3时间安排人选材料请于920(周二)17前报送

联系人:莉、李  维、汪

联系电话:542375836564389265642651

组织部网站:http://zzb.fudan.edu.cn



复旦大学党委组织部

复旦大学人事处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296



制图:实习编辑:责任编辑:张欣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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