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机关各部处:
经校党委研究,启动院系科级干部推荐和选拔任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
经汇总,本轮共有39个单位拟聘64个科级岗位人选。
(一)本部相关单位拟聘岗位
单位 | 科室 | 岗位 | |
1 | 中国语言文学系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科长1名 |
2 | 外国语言文学学院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科长1名 |
3 | 历史学系 | 党政办公室 | 科长1名 |
4 | 哲学学院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5 | 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 党政办公室 | 科长1名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科长1名 | ||
6 | 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7 | 新闻学院 | 学科科研办公室 | 科长1名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
8 | 经济学院 | 党政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
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教学科研学科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10 | 数学科学学院 | 教学管理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11 | 物理学系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12 | 化学系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科长1名 |
党政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
学科科研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
13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党政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
14 |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 党政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学科科研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
15 | 微电子学院 | 党政办公室 | 科长1名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科长1名 | ||
教学管理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
16 | 大数据学院 | 党政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
17 | 生命科学学院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科长1名 |
18 | 管理学院 | 党政办公室 | 科长1名 |
副科长1名 | |||
外事外联办公室 | 科长1名 | ||
学科科研办公室 | 科长1名 | ||
19 | 高分子科学系 | 教学科研学科办公室 | 科长1名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科长1名 | ||
20 | 国际交流学院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21 | 艺术教育中心 | 党政办公室 | 科长1名 |
22 | 高等学术研究院 | 党政办公室 | 科长1名 |
23 | 国际问题研究院 | 教学科研学科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24 |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 党政办公室 | 科长1名 |
25 | 大气与海洋科学系 | 党政办公室 | 科长1名 |
26 | 工程与应用技术研究院 | 党政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27 | 人类表型组研究院 | 党政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28 | 上海数学中心 | 党政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教学科研学科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
29 | 类脑人工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 | 党政办公室 | 科长1名 |
30 | 科研机构综合委员会 | 党政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31 | 化学与材料学院 | 党政办公室 | 科长1名 |
教学科研学科办公室 | 科长1名 | ||
32 | 院系专职组织员 | 正科级2名 | |
副科级4名 |
(二)医学院相关单位拟聘岗位
序号 | 单位 | 科室 | 岗位 |
33 | 基础医学院 | 学科建设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
34 | 临床医学院 | 党政办公室 | 科长1名 |
35 | 药学院 | 党政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36 | 护理学院 | 党政办公室 | 科长1名 |
副科长1名 | |||
教学科研学科办公室 | 科长1名 |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
37 | 脑科学研究院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科长1名 |
38 | 脑科学转化研究院 | 办公室 | 科长1名 |
39 | 上海重大传染病和生物安全研究院 | 综合办公室 | 副科长1名 |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科级干部人选应当符合《复旦大学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主要是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卫生事业,实事求是,开拓创新;
2.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独立开展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3.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
4.作风正派,团结协作,务实进取,廉洁奉公。
(二)基本资格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选拔担任副科级职务的,一般应有2年以上管理工作或学生工作经历;选拔担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在副科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
3.选拔担任正科级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选拔担任副科级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任职资格可适当放宽。
三、主要工作程序
1.发布通知,公布岗位并接受推荐。公布本轮拟进行选聘的院系科级岗位,各单位可根据选任计划推荐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选,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个人也可向组织部自荐。
2.资格审查和人选建议。根据岗位要求,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人选信息反馈各单位。如一个岗位有多个符合条件的人选,各设岗单位可通过一定形式对推荐人选进行比选酝酿,结合队伍建设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提出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建议人选。
3.组织考察。对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选,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考察,并提出拟任建议。
4.研究决定。学校科级干部选任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科级干部的任用。涉及提拔任用的干部,在原单位和拟任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实施聘任。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办理聘任手续。
四、有关具体要求
1.推荐方式:各单位根据选任计划推荐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和资格的人选,个人也可自荐。组织推荐人选请填写《院系科级干部选任组织推荐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党委签章后报送。个人自荐请填写《院系科级干部选任自荐登记表》(附件2),在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党委同意并签章后报送。各单位汇总组织推荐及个人自荐情况,并填写《科级干部选任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
2.报送方式:本部相关单位拟聘岗位推荐人选材料送至党委组织部(综合楼北楼337办公室),推荐表(自荐登记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zbgbxb@fudan.edu.cn;医学院相关单位拟聘岗位推荐人选材料送至医学组织部(治道楼204室),推荐表(自荐登记表)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yzzb@fudan.edu.cn。
3.时间安排:人选材料请于9月20日(周二)17时前报送。
联系人:陈 莉、李 维、汪 奕
联系电话:54237583、65643892、65642651
组织部网站:http://zzb.fudan.edu.cn
复旦大学党委组织部
复旦大学人事处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2年9月6日